2007年6月8日星期五

泰国之旅 - 知性篇7

公众场合的注意事项
在泰国的公众场合,不要做出有损风貌的举动,如拥抱、亲吻或握手,这被认为是不符合当地风俗的。另外,仅在某些海滩允许裸体晒日光浴,在其它地方,泰国人不喜欢这种行为,尽管未构成犯法,但是违背泰国人的佛教理念。   

生育禁忌
在泰国,婴儿落地,接生者只能用竹刀割断脐带,而不能用剪刀。婴儿出生后,把婴儿的胎盘放在瓦锅里,等孩子满月后才埋到屋后。初生的婴儿每日都得放到冷水中浸泡几次,直到他面白唇紫时,才抱起来,据说这样可以防止孩子得病。邻里亲友探望妇时,不能谈论冷热、汗疹、生病和死亡等事情。

其它禁忌
泰国人不用红笔签名,因泰国人死后,要在棺材口写上其姓氏,写时用的是红笔。 在人经常走过的地方,如门口、房顶等禁止悬挂衣物,特别是裤衩和袜子之类。 在一些农村里,忌赞美别人小孩子长得漂亮。 不能拣水灯。泰国人在泰历的每年12月月圆时要举行水灯节,这是泰国最热闹的一个节日。在观看水灯时一定要注意,无论那水灯多精致美丽,都绝对不能拣起来,否则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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